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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兰德科教创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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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主办第三方科技评价法制体系建设研讨会
发表日期: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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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2日,由中关村兰德科教评价研究院和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共同主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和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基地联合承办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法律保障——第三方科技评价法制体系建设首次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关村兰德科教评价研究院院长、解放军原副总参谋长张黎上将,兰德研究院副院长、教育部原副部长赵沁平院士,兰德研究院副院长、中科院原副院长杨柏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房建成院士,中国民盟中央法制委副主任、兰德研究院秘书长冯永华,兰德研究院军民技术转移所所长郭京平,中国科技法学会副会长张平教授,全国人大中国人大制度研究会副秘书长吴高盛、国家发改委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副主任黄阳发等出席了会议。
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中央统战部、司法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国防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30余位专家参加了会议。
中关村兰德科教评价研究院副院长、北航学术委员会主任赵沁平院士在致辞中指出,完善的科技评价制度能够推动科技的发展,落后的制度往往会阻碍科技创新。今天的科技评价法制体系建设学术研讨会,旨在研究讨论第三方科技评价的制度建设和法律保障,推动科技评价立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中关村兰德科教评价研究院副院长杨柏龄在发言中表示,推动科技评价立法对科技创新与发展是极其必要的。他认为,科技评价极其复杂,科技界对科技评价在科技管理中的位置认识也不一致。科技界要深入研究科技成果鉴定取消、第三方科技评价的生存与发展等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推动科技评价走上正确的道路。
北京大学张平教授在发言时说,科技评价立法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科技界和法学界要深入研究科技评价的对象和程序,针对科技评价的本质问题,按照短期、中期、长期,分步骤提出解决办法。
吴高盛副秘书长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发表了观点。他认为,科技评价立法是必要的,从我国的立法程序来看,当前还需要积累实践经验,不断进行社会调研,积极纳入立法规划。
黄阳发副主任的发言主要围绕第三方科技评价的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和评价标准。他认为,第三方首先应该有承担科技评价的能力,才能可持续地发展。关于评价标准,黄主任认为标准是对以前的总结,而项目成果是待定的,单纯用标准来评判未来的成果是不合理的,还需要评价流程和指标体系的规范化。
围绕科技评价和立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房建成院士、北京航空航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副总评估师徐耀玲、中科院(北京)国家转移技术中心主任刘庆莲、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总经理助理巨建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北京航空航大学法学院周学峰教授、陈巍副教授、中国科学院博士后邵邦等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宣传部部长谭华霖、民盟中央法制委副主任、兰德研究院冯永华秘书长、北京航空航天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和兰德研究院副秘书长凌平义分别主持了会议的四个单元。中关村兰德科教评价研究院科技评价理论与方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科学院博士后程燕林做了第三方科技评价的主题报告。
会议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我国科技评价制度和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了工作思路,为建立和完善第三方科技评价新机制奠定了基础,为我国科技评价法制化进程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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